根据《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431号)、《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580号)、《关于放开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660号)、《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451号),现将我院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其中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仅在特需医疗服务开展中适用。公示期:7天。
收费标准自公示期满开始执行。
2025年4月15日
附件:绵阳市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价医疗服务项目定(调)价表
绵阳市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价医疗服务项目定(调)价表 | ||||||||
公立医疗机构名称(盖章):绵阳市肿瘤医院 | ||||||||
序号 | 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价格(元) | 拟执行时间 | 备注 |
1 | ******5 | 煎药机煎药 | 煎药员利用煎药机提供的煎药服务。服务内容:(1)核对。核对患者信息和处方,判定代煎药类别及特殊煎法。(2)煎药。按煎药机操作规程煎煮,特殊煎法按处方要求处理。(3)分装。将药液打入包装机,按包装机操作规程分装,粘贴标签,注明姓名、服用方法、用法用量、煎药时间。(4)清点核对。再次确认患者信息及煎药信息。 | 付 | 6 | 公示期满执行 |
******医院监督电话: 0816-******
卫生热线12320、价格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2358 ( 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