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项目编号 | WH070NT25SG0673 | |
标段名称 | ******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WH070NT25SG067301 | |
招标人
| 名称 | ******办事处 |
地址 | ******街道九华北路715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黄波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2座10楼1032 | |
联系人及电话 | 宋姗姗、王健 ******、******14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03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
投标报价(元) | ******.34 | |
项目负责人
| 江灿云 | |
证书编号:闽************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 | 220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集团2023年跃进农业新海东14队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集团2023年跃进农业新海东14队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
投标报价(元) | ******.11 | |
项目负责人
| 吴雪 | |
证书编号:皖************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 | 220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张营乡东山田园高标准农田(土地复垦)建设项目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安徽时代牧业农业综合开发衩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
投标报价(元) | ******.67 | |
项目负责人
| 常俊 | |
证书编号:豫************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 | 220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麦盖提县克孜勒阿瓦提乡英阿瓦提村等1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麦盖提县克孜勒阿瓦提乡英阿瓦提村等1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有限公司:造价人员社保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被去除,被去除原因:造价人员社保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有限公司被去除,被去除原因:缺质量负责人,不满足招标文件 1.4.1(2)要求拟派专职人员的具体资格和数量要求; ******有限公司被去除,被去除原因: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有限公司被去除,被去除原因:造价人员社保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有限公司被去除,被去除原因: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有限公司被去除,被去除原因:管理人员社保证明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基准价:******元。 3、K值:0.78。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055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