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三十五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三十五标段 已由 鸡泽县行政审批局 以 鸡审批字[2023]149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国有资金占比 / ,财政资金占比 100% 。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步行街小街巷道路施工。建设地点:鸡泽县境内。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三十五标段施工。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890.647936万元。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拟派项目经理
3.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7投标人及其拟******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5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11日23时59分,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bggfwpt/)” 获取招标文件。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bggfwpt/)”获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建设局;联系人:孙超群;电话:0310-******;
******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建卫;电话:0310-******。
8.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建设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9. 其他公示内容
9.1本******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9.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0. 联系方式
******建设局,通讯地址:鸡泽县椒乡南大街行政中心南区;联系人:孙超群,联系电话:0310-******,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通讯地址:邯郸市邯山区渚河路282号金业国际大厦A-2011室;项目负责人:王建卫,联系电话:0310-******;联系人:王建卫,联系电话:0310-******;电子邮箱:******。
1. 招标条件
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三十五标段 已由 鸡泽县行政审批局 以 鸡审批字[2023]149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国有资金占比 / ,财政资金占比 100% 。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步行街小街巷道路施工。建设地点:鸡泽县境内。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三十五标段施工。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890.647936万元。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拟派项目经理
3.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7投标人及其拟******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5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11日23时59分,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bggfwpt/)” 获取招标文件。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bggfwpt/)”获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建设局;联系人:孙超群;电话:0310-******;
******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建卫;电话:0310-******。
8.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建设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9. 其他公示内容
9.1本******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9.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0. 联系方式
******建设局,通讯地址:鸡泽县椒乡南大街行政中心南区;联系人:孙超群,联系电话:0310-******,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通讯地址:邯郸市邯山区渚河路282号金业国际大厦A-2011室;项目负责人:王建卫,联系电话:0310-******;联系人:王建卫,联系电话:0310-******;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