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新滩******人民政府 :
报来《关于对铅山县新滩乡2025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立项的报告》(新府字〔2025〕102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推进村庄整治建设,促进乡村振兴,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铅山县新滩乡2025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项目代码为 2510-361124-04-05-350229 。
项目单位为铅山县新滩乡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铅山县新滩乡。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莲花村:(1)新建安全防护设施 3 0 8 米; (2)新建雨水篦子:7个 (3)新建检查井:8 (2)新建混凝土道路124米,宽3米; (3)新建游步道308米 (4)新建停车场,长23米,宽35米 (5)新建DN400波纹管88米 (6)池塘清淤:池塘总平方791.37平方米,清淤深1.5米 (7)新建红条石挡墙15米 (8)新建观景平台及安全防护设施36平方米 (9)新建DN300涵管:长4米 (9)新建DN500涵管:长4米 (10)新建太阳能路灯:30盏 (11)新建检查井:3座 (12)新建雨篦井:3座 (13)老屋拆除并新建爱心驿站:1座 。
2、罗石村:(1)道路道路硬化路面 3564平方米 (4)新建DN200波纹管:25.5米 (5)新建DN300波纹管:77.1米。
3、麻车村:(1)新建硬化路面1774.18 平方米; (2)新建拆除路面194.08平方米。
4、清流村: (1)新建果岭草皮种植面积1500平方米 (2)新建游步道,总长:200米,宽1.5米 2 (3)新建升旗台周边栏杆:总长10.6米 (4)围墙粉刷:总长400米,高2.4米 。
5、西坂村: (1)拆除栏杆:110米 (2)新建健身器材:14套 (3)新建DN30波纹管:20米 (4)新建路灯:2套 (5)新建雨水井:2座 (6)新建硬化路面:492平方米 (7)新建DN400波纹管:27米 (8)新建排水沟:103米 (9)新建场地硬化:1228.779平方米 (10)新建围墙:长5.3米加宽50厘米。
6、杨家村: (1)新建硬化路面:765平方米 (2)新建太阳能路灯:72盏 。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6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 251.54 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度和美乡村建设资金及乡镇自筹。
******资源局出具的《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情况说明》、铅山县******办公室出具的《关于印发铅山县2025年“四融一共”和美乡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等。
******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16号令)的要求及《江西省基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八、请你单位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
其规定执行。
******委员会
2025年11月4日
******办公室 2025年11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