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局现就2025年三年滚动计划前期工作经费评审服务发布采购公告,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供货竞争。
一、采购项目名称
三年滚动计划前期工作经费评审服务。
二、采购内容
按《惠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三年滚动计划前期工作经费(下文简称“前期工作经费”)是由市级预算安排在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中,用于保障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有关职能部门开展项目评审,以及保障申报“两重”“两新”、中央预算内等上级资金相关工作的资金,为加强前期工作经费的使用管理,拟采购供应商开展前期工作经费的相关评审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注:项目评审个数以实际发生为准,结算金额为实际评审项目个数乘以中标单价。
三、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一)总则
1.项目成果版权归(采购人)所有。
2.本项目中标人被视为承认本需求书所有条款,并按本需求书规定的条款完成相关工作。
(二)项目工作范围
对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拟申报“两重”“两新”、中央预算内等上级资金项目的前期经费、项目符合成熟度、规范性、经济性等评审。
(三)项目工作内容及要求
1.前期工作费用审核:按委托人要求,对申报项目的前期工作费用进行审核,主要包括项目前期工作内容是否符合前期工作进度、相应前期工作费用是否符合取费标准等。
2.项目是否符合申报规定:审核项目是否符合安排范围,确保项目符合成熟度、规范性、经济性等要求;填报信息是否规范、完整。
3.协助采购人在项目立项及申报过程中的项目前期相关工作。
(四)成果要求
1.委托人发出项目评审委托清单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交前期工作经费评审意见。
2.项目成果必须符合本采购需求“工作内容”的要求,同时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机构关于本项目的技术要求,充分实现本次规划工作的预期目标。
3.成果提交形式包含文本、计算审核底稿等成果内容。成果文本文件做到清晰、完整、标注齐全、准确。
(1)文本文件要求:文本文件包括报告文本、附表,提供各阶段成果文件1套。
(2)计算机文件要求:全部成果均制作计算机文件,文本文件采用Microsoft Word的DOC格式文件,提供以上计算机文件电子版1套。
4.研究成果必须符合需求书中的研究目的、主要内容等规定。
5.中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限提供项目资料。
(五)成果报送、审查与审定
成果文件必须在指定的阶段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清点成果文件后签发登记。成果文件通过采购人审查后,才能进行验收。
1.中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的约定向采购人递交的工作成果及建议,采购人有权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采纳,中标人对此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2.在中标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如果因中标人责任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处罚,直至单方面解除合同,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追究因此造成的损失赔偿。
3.采购人在认为有必要时,有权将中标人递交的工作成果及建议递交给第三方评审,中标人不得干预。
4.成果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提交的成果文件不符合本需求书规定的成果内容和格式;未经组织单位同意而逾期送达;有关经济技术指标严重不实;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粗制滥造;未盖有承接单位公章。
(六)售后服务要求
在本合同执行完成后,中标供应商须为采购人提供关于本项目的跟踪服务,包括:解释、技术协调等,并按采购人要求协助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
(七)人员要求
1.投标人必须保持服务队伍的相对稳定,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投入相应资历和数量的服务人员,否则,采购人有权作出相应处罚,直至单方面终止服务合同。
2.投标人承诺的以上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遇特殊情况投标人需更换以上人员,投标人应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申请,且更换人员不得低于原相应岗位的资历条件,未经采购人的同意不得擅自更换。
3.投标人对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如聘用的须按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医保和工伤保险等。
4.如采购人认为投标人投入的工作人员数量、业务水平、专业配置等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工作需要时,有权要求投标人及时调配或增加符合资格要求的人员,所增加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办公费、差旅费、管理费等所有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5.为了保证咨询工作质量,采购人有权对服务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包括面试、设置试用期等),如采购人认为其不称职时,投标人应当在收到采购人的书面通知后5天内更换,更换人员的资历不得低于本招标文件对该岗位人员资历的要求,且所更换人员须经过采购人的同意。若投标人对采购人要求更换人员有异议时,可申请复议一次,经复议后采购人仍然要求更换的,则投标人应无条件进行更换,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
6.因采购人要求,承担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如需要加班工作时,服务人员应无条件服从,不得消极怠工,其加班费已包括在服务费中,采购人不另行增加任何费用。
(八)报价要求
1.采用项目评审单价方式进行报价,项目结算采用中标单价×实际完成项目数量的方式进行结算。结算价格包含为完成本项目审核清单中每个单项评审全部服务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资料费、人力成本费(含现场踏勘、资料整理、数据分析和评审结果等)、报告印刷费、交通费、全额含税发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等。
2.成交供应商必须自行考虑在本项目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采购人除了支付合同规定的款项外,一切合同规定外的费用将拒绝支付。
(九)其他
1.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3.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标的工作内容完成。
四、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五、供货材料递交及截止时间
请有意参加供货竞争的供应商于2025年6月20日17:30前将《公******改革局投资和重点项目科,使用邮件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邮件发出之日为准。
六、开标确定
******改革局将在参加供货竞争的供应商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供货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等进行综合打分评审,按综合得分最高者择优选择供应商。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云山西路6号市政府4号楼3楼3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