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升科技引领与产业集聚水平,推动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使园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切实发挥农业科技园区在现代农业发展进程中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根据《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濮科〔2013〕8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批准建设、同意已建园区变更事项通知如下:
一、批准建设2025年度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
通过县区推荐、现场考察、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经研究,批准建设2025年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绿源蔬菜有机产业示范园等4家农业科技园区(详见附件1)。
请各园区建设单位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和实施方案目标进行园区规范化建设,园区所在地政府和科技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农业科技园区的管理,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制定的园区建设方案组织实施,进一步重视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和发展,加强工作指导,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强化科技创新,集成各种资源,打造精品园区,将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成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基地和农村人才培养基地,强化园区的产业支撑和区域经济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园区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同意已建园区变更
根据园区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申请,经研究,同意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盛鑫达优质梨种植示范园等2家往年批准建设的市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单位进行变更(详见附件2)。
变更后的建设单位要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继续履行园区建设运营职责,不得因变更影响园区正常建设和功能发挥。园区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要做好指导和监督,确保园区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1.2025年度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名单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