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农村宅基地管理,维护农户群众合法权益,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确保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和土地管理政策底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严格遵守“八不准”要求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知》 (自然资发〔2025〕10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礼泉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和农村建房的通知》,现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10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7月10日前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反馈我局,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邮箱:******
联系电话:029-****** ???联系人:袁博
附件:《礼泉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和农村建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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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和
农村建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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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严守法律政策底线红线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与利用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严格遵守“八不准”要求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和政策文件精神,现就严禁买卖农村宅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转让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取得和使用。
二、严禁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和违规搞合作建房,******居民到农村买地建房******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防止通过租赁农村村民住宅及其宅基地等方式变相扩大规模,“明租实卖”宅基地建设住宅、私家庄园。严禁以所谓的“特殊资格权”、村民决议等变相给回乡退休干部等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配宅基地建房。******居民在农村违法建造和违法购买的住房登记发证。
三、严禁各类主体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超豪华住宅和私人会馆。严禁个人借多户联建名义合并建住宅、私家庄园。严禁违规流转圈占土地。
四、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规划许可建设住宅,不得超面积占地,不得超规模建房。村“两委”会要鼓励农村住房设计体现地域、民族和乡土特色,鼓励农村住房建设采用******居农房。严禁为不符合面积标准和规划要求的农村用地建房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五、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退出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不得违法收回农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六、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七、******居住功能的住宅、私家庄园,不得以旅游小镇、生态康养、乡村民宿等新业态名义变相建住宅、私家庄园。严禁在自然保护地、旅游景区、城市公园内违规建住宅、私家庄园。严禁以建设设施农业之名建住宅、私家庄园。
八、严禁村集体组织和个人,对外买卖集体建设用地或宅基地。
九、严禁超期限租赁农房,对村民合法拥有、符合“一户一宅”规定、闲置农房对外出租的,期限不得超过20年。
十、依法保障农民宅基地基本权益,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宅建设管理,严肃查处违法占地建房,对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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