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交通运输政策及先进事迹宣传等工作需要,福建海事局拟通过项目比选方式确定政务新媒体技术服务单位。主要内容如下:
一、比选项目内容:
福建海事局政务新媒体技术服务项目。
二、总预算金额:
不超过16.8万元人民币。
三、获取比价文件时间:
2025年11月4日至11月6日(083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
四、获取比价文件地点:
福建海事局宣传处(福州市西二环南路116号海事大厦6楼)。
五、联系方式:
朱先生,0591-******。
六、供应商资格:
本次项目比选要求响应人须具备如下条件:
1.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设计、制作,视频拍摄等相关经营范围。
2.应为福州本地注册企业,在福州本地合法经营且注册资本不低于壹佰万元。
3.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设备人员清单。
4.至本项目应答时间截止前三年,具有视频类似业绩不少于2个,需提供至少2个近三年与机关事业单位或大型企业合作的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5.应答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不存在经营异常情况,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基础信息含股东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等)(事业单位的无需提供)。
6.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则为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递交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7日12:00
八、比选时间及地点:
2025年11月7日15:00,福建海事局宣传处(福州市西二环南路116号海事大厦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