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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司法局关于集中征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泸县司法局关于集中征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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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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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力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行政执法问题线索。

一、征集范围

泸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包括但不限于:

1.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实施检查、未按照公布的行政检查事项和标准实施检查、未按照规定程序实施检查、检查频次过高。

2.违反“五个严禁”“八个不得”情况。(“五个严禁”“八个不得”:严禁逐利检查,不得接受被检查企业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不得参加被检查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由被检查企业支付消费开支或者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不得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严禁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严禁任性处罚企业,不得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动辄责令停产停业。严禁下达检查指标,不得将考核考评、预算项目绩效与检查频次、罚款数额挂钩。严禁变相检查,不得以观摩、督导、考察等名义行检查之实。)

3.违规异地执法问题。重点整治违规跨区域执法、违规异地指定管辖、执法主体不按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审批程序等。

4.趋利性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利用行政执法权力收受礼金红包等。

5.乱收费问题。重点整治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或重复收费、为规避政策规定拆分收费项目、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等。

6.乱罚款问题。重点整治针对同一类案件作出处罚种类不同、幅度相差过大,执法尺度不一,处罚过度、滥用执法裁量权,罚没财物乱处置等。

7.乱检查问题。重点整治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无差别检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以及以排名、内部通报等形式下达或变相下达检查指标等。

8.乱查封问题。重点整治无审批手续的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查封与案件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重复查封;超期查封;违规使用或处置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

9.其他不规范执法行为。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9月10日。

三、线索受理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向本机关投诉反映相关执法突出问题,由泸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承办线索受理事务。

地  址:泸县玉蟾大道453号3楼

联系人:刘坚、郑静

邮  编:646100

电  话:0830—******(工作日9:00—18:00)

邮  箱:******

四、注意事项

1.提倡实名举报,我们将对各类信息严格保密。请确保提供的线索真实可靠,反映问题清楚具体,包括涉及的部门、单位、人员及具体行为等,如有相关证据材料可一并提交。

2.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属于本次受理举报投诉的范围。

3.我们将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处理,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感谢社会各界的关注与支持!

 

                      泸县司法局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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