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南渡江迈湾水利枢纽工程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海南省南渡江迈湾水利枢纽工程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其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海南省南渡江迈湾水利枢纽工程
建设地点:澄迈与屯昌两县交界处宝岭附近
******有限公司
工程任务:以供水和防洪为主,兼顾灌溉和发电的综合利用枢纽工程。
工程规模:迈湾水利枢纽工程为Ⅱ等大(2)型,工程效益以供水、防洪为主,兼顾灌溉和发电,工程采用分期建设方案,即主体大坝一次建成,副坝和水库移民分两期实施。近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含1座主坝,4座副坝及左岸灌区渠首等工程项目。水库近期正常蓄水位101m,总库容5.22亿m3,总投资73.64亿元。
公示内容:海南省南渡江迈湾水利枢纽工程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申工 夏工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3号 互联网金融大厦A座20楼
邮 箱:******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海南省南渡江迈湾水利枢纽工程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3.海南省南渡江迈湾水利枢纽工程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