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学校校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ZCZZB-CS-******。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2112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2112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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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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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学校校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1.00 |
211200.00 |
年 |
物业管理 |
否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5.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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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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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①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②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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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响应无效。供应商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工程)》(格式详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工程)》(格式详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前述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响应无效。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04日 至 2025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乌山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三层综合科联系人:王小姐 电话:0591-******,邮箱:****** 。
3.方式:(1)现场购买:直接需将公告“附件1”提交至指定地点;(2)异地购买磋商文件:需将公告“附件1”发送至我司邮箱,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发送邮件至本招标代理公司后致电我司财务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4.售价:¥300.0 元(人民币)
8.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平市浦城县梦笔名郡二期51号二楼开标厅
9.开启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平市浦城县梦笔名郡二期51号二楼开标厅
10.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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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学校
地址:浦城县藠止园三弄81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
联系人:黎娇、黄俏芳
联系电话: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