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平方PVC车身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8日—5月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
地 址: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平方PVC车身贴项目
建设地点:广德经济开发区东区新杭镇涧西路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平方PVC车身贴项目位于广德经济开发区东区******人民政府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309-341822-04-01-339201)。项目占地面积约11867m2,设置4条高速涂布生产线以及胶料搅拌、高速分切、打孔、热熔胶、覆膜等生产设备,配套建设公用、辅助、储运及环保设施,项目规模为年产8000万平方PVC车身贴。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废气:按《报告书》要求,根据项目所产生的废气特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调色、涂布、固化、覆膜、清洗和溶剂回收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经收集后,采用旋翼式RTO蓄热燃烧设施处理通过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库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通过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4812.6—202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其中RTO设施补燃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参照执行《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有关工业炉窑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按《报告书》要求自厂界外设置100m的环境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防护距离内的规划控制工作,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环境敏感建筑。
废水:按《报告书》要求对各类废水分类收集和处理,生活污水及冷却循环定排水纳管排入广德市新杭镇污水处理厂。厂区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调胶间、化学品库、危废暂存库、事故应急池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各区域防渗系数应达到相应要求,并保留完备的防渗工程施工影像及相关材料。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按《报告书》要求采取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排放限值。
固体废物: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贮存,规范利用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环境风险: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建设事故应急池(容积280m3),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和物资,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风险防控工作纳入项目建设“三同时”管理。
******人民政府项目备案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