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局外墙恢复改造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资源局外墙恢复改造项目已由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以 丰都发改发〔2025〕175号 (项目代码:2505-500230-04-05-92074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及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地点:三******街道平都大道西段295号
2.2建设内容规模:
(一)外墙改造。外墙面防水砂浆抹灰4553.83平方米,外窗涂膜防水272.7平方米,柔性耐水腻子及封闭底漆4553.83平方米,天然真石漆4553.83平方米,外墙LED线条灯607米及相关配套建设。
(二)顶楼办公区域防水治漏。拆除及新建彩钢棚171.98平方米,拆除原破损雨棚及新建玻璃雨棚25.2平方米。屋顶防水建设66.14平方米,铲除返硝内墙面及新建无机涂料257.26平方米。墙面恢复建设碳晶集成墙板216.24平方米,建设软膜天花122.51平方米,石膏板天棚93.47平方米,铝塑板天棚49.94平方米,地面玻化砖49.95平方米。更换破损窗帘68.64 平方米,更换因屋顶漏水损坏的投影仪一台,显示器1200毫米*800毫米及支架2台,网络红外彩色枪式摄像机1台及相关配管配线、灯条、筒灯、平板灯等。
2.3 本次比选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 150.00 万元。
2.4比选范围:******资源局外墙恢复改造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答疑、补遗范围内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7 月 10 日9 时00分至2025年 7 月 14 日 12:00分止(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到******有限公司(******街道名山大道221号)购买竞争性比选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购买或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
4.2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4.3比选文件费:500元/份,在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时递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7 月 16 日 10 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丰都分中心(重庆市丰都县平都大道西段50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丰都县)》******/fengduweb)发布公示。
7.联系方式
比选人:******资源局
地 址:******街道平都大道西段295号
联系人:江科 电话:******
比选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名山大道221号
联系人:代老师 电 话:******
2025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