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有限公司食材配送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或分包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采购人与用餐单位结算金额的百分比) |
估算结算金额(万元/年)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服务期 |
1 |
4.2% |
12000 |
4 |
2 |
3年 |
|
备注:1.本项目估算营业额仅作为投标人的报价参考,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实际结算金额以投标人报价百分比和实际年度营业额据实结算。 2.本次报价是以营业额作为基数,投标人按百分比进行报价,例如投标人报价为3.5%,配送费用为结算金额*3.5%。高于4.2%的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折扣报价百分号前最多保留两位小数点,否则为无效投标。 3.中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从合川渭沱保税物流中心8号物流仓库出发,将食材准时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合同一年一签,以合同签订开始时间为准。中标单位履约情况好、工作质量高、服务效率优、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情况,且未违反采购人的相关规定的,采购人可续签合同,否则采购人可以选择重新组织招标,最长服务时间不超过三年。 ******学校片区中的两个片区进行配送服务,第二中标人对剩余的一个片区进行配送服务。后续根据采购人业务区域分布情况,可增加配送量。 |
二、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属于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并加盖公章)。
3.提供近三年(2023年7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食材配送业绩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期内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招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合川区)******/hechuanweb/)”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人处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7月10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报名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5年7月10日-2025年7月17日)。
2.报名方式: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备注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重庆合川财富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0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分包(售后不退)。
(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求,其投标文件才被接受:
1.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账。
2.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服务中心B区5楼)
(六)投标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5年7月31日北京时间9:30
(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北京时间10:00
(八)开标时间:2025年7月31日北京时间10:00
(九)开标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服务中心B区5楼)。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银行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银行转账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对应的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账号上,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投标人应按照项目账户递交保证金。
户 名: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重庆合川支行
账 号:1130 8360 0484
(******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方式二:以纸质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1.纸质投标保函缴纳形式及要求:
(1)缴纳形式:投标人提供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纸质保函。
(2)具体要求:标人须提供一份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和一份纸质投标保函正本纸质复制件、开具保函的主体机构具备的资质文书复印件一份及纸质投标保函正本电子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一份电子复制件须装在“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四、其他(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的投标文件中,另一份纸质复印件和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原件单独密封装订,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前的现场递交给采购人审查、保管。纸质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
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
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
③保函担保金额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致;
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
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注:
(1)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2)采购人负责对纸质保函正本内容进行形式审查,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无效。纸质保函正本原件由采购人负责保管。
2.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
3.投标人对其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4.投标人在开标前,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纸质投标保函正本电子复制件一致,不一致的以正本原件为准。
5.如果发现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存在弄虚作假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二)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没有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保证金无法进行认定的;
(3)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与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不相符的。
******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是************委员会认定。
(四)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由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来款渠道无息退还。
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送至区交易中心进行合同鉴证,由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资金来款渠道无息退还。
3.流标项目的保证金由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无息退还。
4.因供应商未进行合同鉴证等自身原因而耽误了投标保证金退还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23)******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合川区)(******/hechuanweb)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现场踏勘
采购人不组织各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由各投标人自行查询并踏勘,充分了解送货场地、设施、运输距离、安全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和方案编制的情况,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责任、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现场踏勘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八、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老师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行政服务大厅B区503
(二)******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老师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1233号附5号2-18
附件:******有限公司食材配送(7.1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