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关于高县2025年和美乡村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采取以工代赈农推自建方式实施,******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委员会、村项目理事会讨论决定,对项目建设所涉及机具租赁实行自主公开询价,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租赁内容及标准:
工程机械设备及工具租赁汇总表 | |||||
序号 |
机具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限制单价(元) |
备注 |
1 |
小型挖掘机(60/75) |
小时 |
1 |
160 |
以上价格均包含机械操作手、 设备运行维护、 燃料等费用。 |
2 |
中型挖掘机(135) |
小时 |
1 |
200 | |
3 |
大型混泥土搅拌机(75型)、配料机(800型),含电费 |
月 |
1 |
8000 | |
4 |
履带式运输车 |
天 |
2 |
850 | |
5 |
运输车(装载10t) |
天 |
8 |
900 | |
6 |
小铲车 |
小时 |
2 |
140 | |
7 |
农用三轮车(电三轮带人) |
天 |
5 |
200 | |
8 |
小型发电机(足10KW) |
天 |
1 |
400 | |
9 |
中型发电机(20KW) |
天 |
1 |
600 | |
10 |
边模(宽20-25厘米) |
米 |
300 |
7 | |
11 |
摊铺机(三滚筒) |
天 |
1 |
1500 | |
注:实际数量以最终需求为准,一口价为整个项目完工一次性的价格 |
2.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
二、投标条件
(一)投标单位或个人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单位(或个人);
2.参加本次公开询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高县项目建设的黑名单中;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机械租赁资格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专业合作社(报名时须提供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承诺优先使用嘉乐镇本地劳动力进行机械操作、运输、装卸等。
三、履行约定
1.履约保证金:人民******委员会账户。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签订合同后,中标人须根据卢湾村项目理事会需求及时提供机具,一般不超过一天时间。
四、付款条件及进度
付款实行次月结账制,租赁单位将当月机械使用******农村局审批后向县财政申请付款。
三、公告时间
自【2025年8月5日9时00分至2025年8月1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5个工作日。
四、询价时间
提交《报价表》时间:自【2025年8月12日9时00分至2025年8月12日12时00分】,提交地点:高县嘉乐镇卢湾村党群活动中心。
五、评标办法
评标时间由以工代赈农推自建项目理事会自行确定,评标办法按《高县2025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卢湾村)租购聘工作方案》进行评比,采取综合评分法,通过综合条件以及基层治理因素评分,按分排序,通过表决后在镇、村公开栏公示,不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高县嘉乐镇卢湾村农推自建项目理事会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嘉乐镇纪委******
特此公告。
附件:投标资格确认文件及询价报价表
高县嘉乐镇卢湾社区村项目理事会
(高县嘉乐镇卢湾社区村******委员会代章)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