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承担年产10万吨汽车专用铝型材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汽车专用铝型材技术改造项目;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新建主厂房8835平方米,其他附属厂房345平方米,冷却水池1750平方米。新增熔铸设备一套,除尘环保设备一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万吨专用铝型材项目
二、现有工程概况及环境保护情况
******有限公司现有项目为年产5******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汽车专用铝型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建项目的废水、废气、噪声在采取相应的环境治理措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在建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经理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滁州市来安县汊河新区产业第二片区(呇湖大道西侧,北城大道南侧)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14号时代智谷创业园113室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附件。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日,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