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医院医疗废物处置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家环保总局《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对医疗废物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我省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等文件中规定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不得将医疗废物交给******有限公司具有经营资格及权限。为保障本项目医疗废物及时处置。结合市场情况及专家论证意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有限公司
2.地址:河南省新郑市郭店镇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李世林 |
******医院 |
主任医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李景志 |
******医院 |
正高级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白芳芳 |
******有限公司 |
高工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四、公示期限
2025年5月6日8时00分至2025年5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5年5月13日8时00分至2025年5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经法定代表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医院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外环东路33号(农业东路与平安大道交汇处)
联系人:刘科长
联系电话: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
联系人:张领涛、李丽娜
联系方式:0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