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彩超保修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1 | ******医院彩超保修采购项目 | ****** | ****** |
******医院飞利浦彩超3台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整机全保(包括但不限于主板、探头、显示器、操作面板等,包含维修、维护保养、巡检、升级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5.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5.4保修期:3年。
5.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服务质量:合格,符合采购人需求。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
1.4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
1.5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中******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中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按照中标金额收取费用如下:
2.1 100万以下(含100万):按标准100%收取;
2.2 100万—500万以下(含500万):按标准80%收取;
******医院监察室
联系方式: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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