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委员会关于申报重新批复市区漓江支流清淤疏浚应急抢险工程实施方案(含概算)的函》(市城管委函〔2025〕58号)收悉。我委于2025年3月2日批复了市区漓江支流清淤疏浚应急抢险工程实施方案(含概算)(市发改管〔2025〕17号),后由于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发生了较大变化,项目业主单位委托编制单位对原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了修编,根据《研究漓江支流“消劣返清”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4月15日)》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重新批复如下:
一、为尽快治理消除灵剑溪、朝阳河、瓦窑河、南溪河4条漓江支流劣v类水质,疏通河道,消除漓江黑臭水体,改善提升漓江市区段及其支流水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生活,同意实施市区漓江支流清淤疏浚应急抢险工程(项目代码:2502-450300-04-05-120790)。
******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桂林市市区朝阳河、瓦窑河等10条漓江支流流域范围内。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为对桂林市区漓江支流朝阳河、瓦窑河(含铁西沟)、灵剑溪、南溪河、桃花江、甲山溪、乌金河、南湾河(含西干渠)、樟木河、清风沟(含凤凰山排涝沟)等10条支流进行清淤治理。清淤总长度约42160米,淤泥总量约107953立方米。
五、工程设计方案
(一)清淤方案
项目对桂林市区漓江支流朝阳河、瓦窑河、灵剑溪等10条支流进行清淤治理,清淤总长度约42160米,淤泥总量约107953立方米。其中朝阳河清淤3174米,淤泥量9198立方米;瓦窑河(含铁西沟)清淤7540米,淤泥量8592立方米;灵剑溪清淤1435米,淤泥量5318立方米;南溪河(含罗汉山西村排水沟橡机厂段、万正国际小区南侧排水明沟)清淤4660米,淤泥量21532立方米;桃花江(西山排洪沟、老引水入湖渠、朱紫巷、福旺街)清淤3379米,淤泥量5436立方米;甲山溪清淤2245米,淤泥量5862立方米;乌金河清淤1296米,淤泥量3717立方米;南湾河(含西干渠)清淤10237米,淤泥量29276立方米;樟木河清淤1566米,淤泥量4174立方米;清风沟(含凤凰山排涝沟)清淤6628米,淤泥量14847立方米。采用机械清淤与人工清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淤积较为严重、需要大量清理的开阔河段,采用机械清淤;对环境复杂、机械难以抵达或者对生态环境要求极高的区域,采取人工清淤方式;针对小孔径管渠,采用高压水射流清洗、机械清淤、吸污车真空吸污等方式进行清淤。
(二)淤泥处理与处置
对于污染较轻的淤泥,用环保渣运车运至指定场所,采用生物处理或自然晾晒等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后的淤泥可用于林场、农田土壤改良。对于污染严重的淤泥以及砖块、生活垃圾等,采用环保渣运车运至垃圾消纳场进行深度无害化处理,避免二次污染。
(三)淤泥固化与除臭
淤泥固化材料可选择水泥、石灰、粉煤灰等;针对特殊淤泥(如重金属污染)可选择专用的化学固化剂,固化后的淤泥可用于路基材料、填土工程等,或运送至符合标准的填埋消纳场处置。淤泥除臭可通过活性炭吸附法、水洗法等方式将臭气浓度控制在限值内。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4139.8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83.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49.98万元,预备费306.6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海绵城市建设示范)。
七、请严格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要求开展后续工作。
八、市发改管〔2025〕17号同时废止。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附件:总投资概算表
******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委员会关于申报重新批复市区漓江支流清淤疏浚应急抢险工程实施方案(含概算)的函》(市城管委函〔2025〕58号)收悉。我委于2025年3月2日批复了市区漓江支流清淤疏浚应急抢险工程实施方案(含概算)(市发改管〔2025〕17号),后由于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发生了较大变化,项目业主单位委托编制单位对原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了修编,根据《研究漓江支流“消劣返清”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4月15日)》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重新批复如下:
一、为尽快治理消除灵剑溪、朝阳河、瓦窑河、南溪河4条漓江支流劣v类水质,疏通河道,消除漓江黑臭水体,改善提升漓江市区段及其支流水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生活,同意实施市区漓江支流清淤疏浚应急抢险工程(项目代码:2502-450300-04-05-120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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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桂林市市区朝阳河、瓦窑河等10条漓江支流流域范围内。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为对桂林市区漓江支流朝阳河、瓦窑河(含铁西沟)、灵剑溪、南溪河、桃花江、甲山溪、乌金河、南湾河(含西干渠)、樟木河、清风沟(含凤凰山排涝沟)等10条支流进行清淤治理。清淤总长度约42160米,淤泥总量约107953立方米。
五、工程设计方案
(一)清淤方案
项目对桂林市区漓江支流朝阳河、瓦窑河、灵剑溪等10条支流进行清淤治理,清淤总长度约42160米,淤泥总量约107953立方米。其中朝阳河清淤3174米,淤泥量9198立方米;瓦窑河(含铁西沟)清淤7540米,淤泥量8592立方米;灵剑溪清淤1435米,淤泥量5318立方米;南溪河(含罗汉山西村排水沟橡机厂段、万正国际小区南侧排水明沟)清淤4660米,淤泥量21532立方米;桃花江(西山排洪沟、老引水入湖渠、朱紫巷、福旺街)清淤3379米,淤泥量5436立方米;甲山溪清淤2245米,淤泥量5862立方米;乌金河清淤1296米,淤泥量3717立方米;南湾河(含西干渠)清淤10237米,淤泥量29276立方米;樟木河清淤1566米,淤泥量4174立方米;清风沟(含凤凰山排涝沟)清淤6628米,淤泥量14847立方米。采用机械清淤与人工清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淤积较为严重、需要大量清理的开阔河段,采用机械清淤;对环境复杂、机械难以抵达或者对生态环境要求极高的区域,采取人工清淤方式;针对小孔径管渠,采用高压水射流清洗、机械清淤、吸污车真空吸污等方式进行清淤。
(二)淤泥处理与处置
对于污染较轻的淤泥,用环保渣运车运至指定场所,采用生物处理或自然晾晒等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后的淤泥可用于林场、农田土壤改良。对于污染严重的淤泥以及砖块、生活垃圾等,采用环保渣运车运至垃圾消纳场进行深度无害化处理,避免二次污染。
(三)淤泥固化与除臭
淤泥固化材料可选择水泥、石灰、粉煤灰等;针对特殊淤泥(如重金属污染)可选择专用的化学固化剂,固化后的淤泥可用于路基材料、填土工程等,或运送至符合标准的填埋消纳场处置。淤泥除臭可通过活性炭吸附法、水洗法等方式将臭气浓度控制在限值内。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4139.8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83.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49.98万元,预备费306.6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海绵城市建设示范)。
七、请严格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要求开展后续工作。
八、市发改管〔2025〕17号同时废止。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附件:总投资概算表
******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