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学校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向我局提交******有限公司阎庄分公司终止办学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规定,我局依法受理并经审查,拟批准其终止办学并注销办学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0日。
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如对该校外培训机构终止办学事项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我们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
特此公告。
地址:莒县振东大道与银杏大道交汇处东******服务中心二楼社会事务科
联系人:于大伟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276500
电子邮箱:******
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11月3日
附:
序号 | 原机构名称 | 办学地点 | 办学许可证编号 | 备注 |
1 | 莒县星之硕艺术******有限公司阎庄分公司 | 莒县******街道阎庄供销社煤场沿街楼 | ******4039 | 申请终止办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