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办事处除机关工作人员外,有******街道单位,部门等人员共计约200余人,食堂原材料需求量较大,为了规范食堂食材采购流程,保障机关干部职工的伙食质量,确保食堂食材安全。现对食堂蔬菜瓜果类、肉类、禽蛋类、水产类、粮油、副食、干货、水果、奶制品、调配料等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进行采购,确定食材供应商。
???2、项目预算:?******元/年,按实结算。
二、采购内容
1、蔬菜类(含豆制品类):
1.1所供蔬菜应具有新鲜蔬菜原有的特性,成熟度适中,新鲜脆嫩,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体均匀,叶菜挺立、瓜菜饱满、结实、无空心、根菜略硬。外观清洁,无腐烂、无霉变、无异味,不枯萎、干瘪、苍老等,无影响食用的病虫害状无残虫卵及机械损伤(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无病斑、虫蚀、发霉、变色、异味、淤泥、杂质和滴水现象,无污染、无残留农药、无运输造成的污染。
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 类型 | 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 感官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 | 绿叶菜类 | 芹菜、上海青、大白菜、生菜、包菜、菠菜、空心菜、青苋菜、韭菜、花菜、青大蒜等 | 菜质叶子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包菜紧致,茎基部削平;无花蕾或开花,菠菜可带根 |
2 | 水生蔬菜类 | 茭白、鲜藕、马蹄等 | 水份充足,饱满,肉洁白脆嫩,无腐烂、干枯、泥多发软。 |
3 | 根茎菜类 | 土豆、芋头、红萝卜、白萝卜、红薯、洋葱、大葱、蒜台、香葱、姜等 | 挺实、色泽正常、形状正常、无软化、腐烂、带泥过多、无生芽现象。表面光滑、条直匀称,粗壮、肉质甜脆 |
4 | 瓜类 | 冬瓜、南瓜、丝瓜、苦瓜、黄瓜等 | 有新鲜绿秧,有光泽,有一定硬度,无弹性,皮薄,肉洁白鲜嫩,瓜形周正,无断裂、划伤、软烂、干皱、畸形 |
5 | 豆类 | 青皮豆、川豆、四季豆、豇豆、荷兰豆等 | 颜色青绿、豆荚饱满,剥开后豆粒呈淡绿色,完整有清香,无受潮、虫洞、软烂、发黄、发黑、豆粒瘪而小有异昧 |
6 | 茄果类 | 西红柿、茄子、小尖椒、大尖椒、红椒、青椒等 | 色正,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及弹性,无腐烂、干尖、皱纹、断裂、于软、泥土整齐,无烂果、异味、病虫和明显机械损伤。 |
7 | 食用菌类 | 香菇、平菇、金针菇、杏鲍菇、凤尾菌等 | 菌身完整、大小均匀,菌盖与柄、菌环相连未展开,根短,无发霉、潮湿、粘手、水浸、杂质、菌盖边缘裂开、盖柄脱离、色黄、黄斑 |
8 | 豆制品类 | 水豆腐、米豆腐、百页、油豆腐、香干、卤香干、腊八豆等 | 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油豆腐为金黄色或棕黄色,色彩鲜艳而有光泽,块形整齐,有弹性,皮脆,内质呈蜂窝状,不粘不散,无杂质,具有豆腐泡特有的清香风味,无其他任何不良气味,取样品细细咀嚼,外皮酥脆适口,泡内软嫩,咸香适度,具有豆腐泡固有的滋味。 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
①蔬菜类注意事项:
(1)以上蔬菜品种为常规采购品种,不排除有采购所列品种之外蔬菜的可能,若采购其他品种蔬菜,需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所供蔬菜的规格大小按市场行情确定;
(3)基本要求:大小均匀,颜色自然有光泽,质地鲜嫩纯净,饱满清洁,不枯萎、干瘪、苍老等,无病斑、虫蚀、发霉、变色、异味、淤泥、杂质和滴水现象,无污染、残缺、变质等;原产地分类预包装,整齐统一;
(4)新鲜瓜果蔬菜,瓜果蔬菜可溯源到批发人或种植人,由成交供应商建立完善的溯源体系。瓜果蔬菜要求“三无”(无农药残留、无化学催长剂、无霉烂、变质、腐败)并符合最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及食品安全法要求要求提供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报告;
(5)由于蔬菜生产的季节性、地域性和多样性,蔬菜是鲜活产品,组织柔嫩,含水量高,易腐烂变质,采后极易失鲜,故鲜活蔬菜由成交供应商分拣入筐后,迅速将其拉入保鲜冷藏仓库贮藏,再由成交供应商具体负责配送至采购人食堂;
(6)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②豆制品类注意事项:
(1)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豆制品,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质量要求:新鲜,感官检验、化学检验均符合要求;
(3)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1.2安全卫生、质量及其他要求
安全卫生标准要求: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
(2)《GB/T 26432-2010 新鲜蔬菜贮藏与运输准则》;
(3)《GB 276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新鲜蔬菜卫生标准》;
(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
(6)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2、鲜肉类:
2.1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1 | 猪肉、猪脏器及 副产品类 | 里脊肉、腿肉、五花肉、排骨、筒子骨、猪肝、猪肚、猪脚等 | 1、肉质紧密,富有弹性,皮薄膘肥,皮无斑点,脂肪呈白色或乳白色,有光泽,瘦肉呈红色或粉红色,无异味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异味、无病变、无凝血块、无边油、无血污、泥污、去毛洁净、不带毛根或绒毛、颜色正常。等。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严禁供应冷冻肉和注水、注胶、病猪、死猪、老母猪肉。 2、其他要求:去肉淋巴等不可食用部分。 |
2 | 牛肉类 | 牛腿肉、牛腩等 | 1、肉质紧密,富有弹性,皮无斑点,脂肪呈白色或乳白色,有光泽,精修牛腩肉,牛腹部及靠近牛肋处的松软肌肉,带有筋、肉、油花的肉块。无异味按压有弹性,无发酸发臭气味,无腐坏变色现象,挤压无水溢出等。严禁供应冷冻肉和注水、注胶、病牛、死牛,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2、其他要求:去肉淋巴等不可食用部分。 |
3 | 羊肉类 | 羊肉 | 1、肉质紧密,富有弹性,皮无斑点,脂肪呈白色或乳白色,有光泽,弹性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羊肉正常气味,无泥污,血污,肉边整齐,无碎肉,碎骨,按标准部位分割,无多余脂肪及血管,无异味等。严禁供应冷冻肉和注水、注胶、病羊、死羊,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2、其他要求:去肉淋巴等不可食用部分。 |
5 | 家禽类 | 鸡、鸭 | 1、鸡、鸭肉的鲜活宰杀,无绿、紫等异常颜色,品质新鲜、呈白色或灰白色、无黄皮趾壳、无残羽、无黄衣、无伤斑及溃烂、外形完整、肉质紧密,富有弹性,皮无斑点,有光泽,无异味等。严禁供应整只冷冻鸡鸭、注水、注胶、病和死鸡鸭、内脏。 |
鲜肉类注意事项:
(1)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鲜肉,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鲜肉品质量要求:新鲜肉,不注水,肉上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肉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并按采购人要求的分割肉类别按时供应;
(3)鲜肉类外包装箱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11-2016。供应商所供产品经营场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1-2014;
(4)成交供应商的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肉、老母猪肉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报相关部门严肃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5)《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安全要求》;
(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
(7)《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 第1部分:片猪肉》;
(8)《分割鲜冻猪瘦肉》;
(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
(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
3、冻货、水产及禽蛋类
3.1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
1 | 冻货类(仅鸡/鸭腿、翅、脚类) | 国内正规厂家生产,要求冷冻鸡(鸭)腿、翅、脚类产品厂家具备完善的溯源体系,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能追溯鸡(鸭)腿、翅、脚类鲜活宰杀日期,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要求,包括食品名称、净含量、批次、规格、生产者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且质量符合《GB 270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等国家相关规定。每次供应冷冻鸡(鸭)腿、翅、脚类产品的生产日期不得超过6个月时间(货到采购人食堂时间开始往前算起)。 | |
2 | 水产类 | 草鱼、鲢鱼、鲫鱼、雄鱼、边鱼、鲈鱼等淡水鱼类水产品 | 1、鲜活宰杀时间:夏季不超过6小时,冬季不超过12个小时,春季和秋季不超过8小时(货到采购人食堂时间开始往前算起),肉质紧密,富有弹性;无异味、臭味等,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2、鲜活产品在水中游动自如,反应敏捷,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鳞片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鳞片,速冻海水产品等均符合国家GB 2733-2015、GB 2763-2019、GB 2762-2017及其他相关标准。其他相关标准。 |
基围虾、圣子、花螺、虾蟹等海鲜类水产品 | |||
鱿鱼、墨鱼等速冻海水产品 | |||
3 | 禽蛋类 | 鲜鸡蛋、鸭蛋、鹌鹑蛋、及蛋制品 | 1、鲜蛋,不含咸蛋。要求外壳完好、新鲜,质保期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符合《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要求及符合GB2707、GB2762、GB2763标准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 3、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 4、真空软包装卤蛋制品SB/T 10369-2012 5、皮蛋GB/T 9694-1988 |
冻货、水产及禽蛋类注意事项:
(1)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冻货、水产及禽蛋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并提供每批次(实时)的《动物检验检疫证明》《肉品品质检验报告》(具体合同约定)。
(2)供应商所供产品经营场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1-2014;
(3)出具所供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相关检测检验报告;
(4)独立包装袋上有注册商标及“SC”标志,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厂家地址和电话、产地;
(5)冻禽质量标准:产品无变质、无异味、无腐败、无杂质;产品无过保质期;产品非病死禽、畜制品;产品应经检验、检疫合格;产品不得超过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指标;所有物资产品需有相关检验、检疫及相关合格证明;包装规格统一,完好无破损。有明确保质期的,在送达采购人要求地点时保质期剩余时间应在二分之一以上。禽类肌肉有光泽,红色或暗红色,脂肪白色。畜类体表光泽、肉坚实。所有冷冻食品均不得为二次化冰食品。对所供食材送货时,冷冻产品(仅鸡/鸭腿、翅、脚类)利用率必须达到80%及以上(除冰、 水),其他食材利用率必须达到95%及以上。配送各类食材出厂和运输时必须有良好的冷藏保鲜、保护措施,防止食材变质或受污染;
(6)鲜活水产质量要求:鲜活,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
(7)速冻海水产品等符合国家GB 2733-2015、GB 2763-2019、GB 2762-2017及其他相关标准;
(8)冻品质量要求: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
(9)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需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3.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33-2015;
(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
(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
(7)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质量标准。
4、干性杂货调味品类
4.1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 类?型 | 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 执行标准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 | 调味品类 | 酱油、盐、鸡精、味精、米醋、酱、料酒、调料、淀粉、酵母、糖等 | 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如遇法律法规、标准变化,导致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各项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及其他相关标准。 |
调味品类注意事项:
(1)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调味品,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
(3)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4.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其他可能适用于本采购文件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质量标准。
5、米、食用油类
5.1要求如下:
序号 | 类?型 | 执行标准及要求 |
1 | 大米 | 质量达到《大米》(GB/T 1354-2018)的二级及以上标准,非转基因大米无霉变,无杂质。包装袋上必须要有产品名称、营养成分、产品类型、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保质期限、生产日期和净含量等标识,交货时剩余的质保期不得低于产品总质保期的二分之一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大米的生产商必须为国内合法注册的厂家,须取得合法的相关证照。 |
2 | 食用油 | 要求非转基因的食用菜籽油、调和油,质量达到国家标准一级标准。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残留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
米、食用油类注意事项:
(1)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调味品,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
(3)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5.2安全卫生要求:
(1)应符合的相关安全卫生标准要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
(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
(7)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8)《大米》GB/T 1354-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
(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
(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
(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油脂制品》GB 15196-2015;
(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及其他相关标准。
6、面点、粉面类
6.1要求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 执行标准及要求 |
1 | 鲜米粉、鲜圆粉、?鲜碱面、包子、馒头、糕点、面粉等 | 新鲜卫生符合Q/JWDS 0001 S-2019食品安全检测标准、新鲜卫生符合QB/T 5472-2020标准 |
面点、粉面类注意事项:
(1)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面点、粉面,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质量要求:新鲜,感官检验、化学检验均符合要求;
(3)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6.2安全卫生要求:
(1)Q/JWDS 0001 S-2019食品安全检测标准;
(2)新鲜卫生符合QB/T 5472-2020标准。
7、水果类
7.1要求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 执行标准及要求 |
1 | 麒麟瓜、哈密瓜、苹果、香梨、香蕉等 | 供应当季各类水果,无虫、无杂质。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过熟或欠熟。新鲜无坏臭现象符合GB 2763-2019、GB 2762-2017标准 |
水果类注意事项:
(1)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水果,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质量要求:新鲜,感官检验、化学检验均符合要求;
(3)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7.2安全卫生要求:
新鲜无坏臭现象,符合GB 2763-2019、GB 2762-2017标准。
8、奶类
8.1要求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 执行标准及要求 |
1 | 酸奶、纯牛奶 | 1、包装完好无漏,交货时剩余的质保期不得低于产品质保期的三分之二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
奶类注意事项:
(1)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奶制品,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质量要求:新鲜、感官检验、化学检验均符合要求;
(3)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8.2安全卫生要求: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 25190-2010标准。
注:严禁出售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供应的货物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由此造成食物中毒,其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提供的食堂食材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如供应假冒伪劣产品或三无产品的,供应商在承担经济赔偿的同时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三、服务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有关部委和省、市、县食品安全行政部门颁布的食品安全相关规定是食材供应、采购安全管理的主要依据。成交供应商所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3165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等法律规定及食品安全标准。如有法律法规、标准变化,则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处理。所有食材均须是正规品牌,来源于正规采购渠道,供应食材时须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食品已存在腐败、变质或含有过量的有毒有害物质(如重金属含量过高或霉变)时,不得供食用。
3、食品由于某种原因不能供直接食用,必须加工或在其他条件下处理的,可提出限定加工条件和限定食用及销售等方面的具体方案。
4、配送前,保障所有食材的来源、保管方法、贮存时间、原料组成、包装情况以及加工、运输、贮藏、经营过程中的卫生情况等,为做新鲜可口的佳肴做出有力保证。
5、供应商如获成交资格但无快检设备及能力,则必须在签订合同前补充。在配送前,建立自有的快检室,并配备足够的检验设备及持证上岗人员。
6、配送的鲜肉类必须在项目所在地屠宰场(须经采购人认可的屠宰场)宰杀加工,并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提供动物产品检验合格证,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和屠宰场印章,附有《动物产品(B)检疫合格证明》。
7、鱼类在配送前必须由供应商自行抽检化验,依据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单加盖公章后,方可采购配送,检测报告数据所造成的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8、蔬菜在配送前必须由成交供应商进行抽检,采样检测及清洗,依据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单(报告单必须有对蔬菜农药残留的检测数据,并注明蔬菜的产地、生产者及数量等。)加盖公章后,方可采购配送,检测报告数据所造成的法律责任由各成交供应商承担。
9、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货物包装应完好无破漏,可视的内容物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变型,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10、有保质期限的商品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原有总保质期的二分之一(以货送到采购人食堂之日起计算,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11、对于货不对板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品种,采购人有权退货或要求换货,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得拒绝采购人要求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供货,否则采购人将根据本章第六项(供应商暂定或终止)进行处罚,未结算款项不予支付。(未及时送达的处罚,菜的不合格处理措施)。
四、配送要求
1、采购人按期(周)向供应商发布采购内容,供应商应在送货前一个工作日与采购人核对确认采购内容无误后,在次日7点半前配送至采购人指定验收地点。
2、供应商应能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补货,具备应急采购、储备、运输等能力,通讯工具24小时保持畅通,全天候备勤。在收到采购人布置的临时应急需求后 1 个小时内响应,2 个小时内完成配送。
3、供应商配送物资,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否则一经查实,供应商将被取消成交资格,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采购人发现质量等问题,供应商应按要求及时予以解决。
4、食品接触人员(含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健康检查合格证明(上岗前提供健康证明复印件),供应商整个运输过程应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运输工具每日清洗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确保运输过程食品安全卫生。冷冻制品、乳制品等冷链食品必须使用符合规范标准的冷藏车进行运输。
5、运输工具、配送人员、包装材料和货物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6、供应商运输工具进入采购人管理范围,必须接受采购人统一管理,发生任何人员与设施损伤,均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7、包装产品交付时,必须保证原包装完好无损。不得使用有色、有毒塑料制品包装食材,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8、供应商应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分包,供应商管理层人员备案制度,不得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如需更换管理层人员,先得到采购人同意,并备案后方可更换,若发现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的,情节严重者,终止其合同,并追究其责任。
9、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采购人食堂和配送企业,对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配送企业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员工正常就餐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
二、相关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执行。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执行。
1、履约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
2、履约地点:采购人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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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标准:一、采购价格约定
******有限公司(长沙马王堆、海吉星农贸市场)价格信息中心提供的食材价格为食材基准价,由成交供应商购买并按月免费提供给采购人,采取上浮率报价方式,报价上浮率最高上限值为20%,报价上浮率大于20%的,视为无效报价。
按照合同规定的上浮率确定结算价格【食材基准价*(1+上浮率)】,双方确定价格后的每月按此价格执行,不得另行调高价格。
2、由于成交供应商采取欺骗、隐瞒、虚报等手段,故意抬高货品价格的,采购人经调查发现价格虚高的,第一次扣除当日配送品种的总价;第二次处以该品种的2倍违约金;累计三次(含)后报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3、上述价格中,已包含物资、运输、搬运、检验检疫、人工、管理、税金、利润、财务等各项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成交供应商有责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按双方约定的日期时间,向采购人提供商品的价格信息,如采购人对供货方提供的商品价格有异议,采购人出具有效凭证与成交供应商协商,供货方须及时调整。
******有限公司(长沙马王堆、海吉星农贸市场)提供的食材价格中无报价的,由采购人根据长沙本地市场价定价后与供应商再进行实际结算。
二、供应商暂停或终止资格
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的,采购人可视情况暂停或终止其配送资格,情形严重的将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1、供应商不按规定履行合同或在履行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1)采购人对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提出二次以上(含二次)投诉并经调查属实的或采购人员工基本满意度达不到70%的;
(2)食品安全卫生和服务质量达不到协议要求的;
(3)货物中出现发霉、变色、异味、有异物的;
(4)发生集体食物中毒等事故的或食材引发的传染病事件;
(5)财务管理混乱或发生严重信用危机的;
(6)管理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或因管理原因影响食堂正常供餐的;
(7)弄虚作假获得配送资格的;
(8)向采购人或有关人员给付回扣、礼物、代金券等而被查实的;
(9)违反法律、法规的其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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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收标准:1、根据长财采购【2024】5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进行验收。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负责送货到达采购单位指定的配送点(包含多次、分期分批到货等),由采购人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验货,检验不合格的产品,采购人有权拒收。
4、采购人将不定期采用随机抽样方式对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安全、卫生标准的,送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不合格的,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如产生严重后果的,需承担法律责任。抽检不合格达到3次,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1、供应商需承诺自身及所配送的所有相关产品,未发生过食品安全问题,且合同期内,确保所配送的食品不出现任何食品安全事故,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供应商须对所承诺的内容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承诺,采购人一经查实,报财政监管部门按虚假投标处理(本条款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承诺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针对本项目购买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在300万元及以上,按照合同签署日期购买(本条款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承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将取消成交资格并上报上级主管单位,追究其相关责任)。
3、付款方式:
(******办事处。
(2)付款方式:本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结合考核结果按实结算。供应商提供增值税发票,经双方核对确认后按月进行结算。
考核要求:
序号 | 考核细则 | 考核金额 |
1 | 发生因供货商服务态度引起的有责投诉,每发现一次扣200元 | 200元 |
2 | 食材出现质量问题(如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等),每发现一次扣1000元 | 1000元 |
3 | 未按约定提供食材检测或检验报告等相关票据或凭据的,每发现一次扣200元 | 200元 |
4 | 提供虚假检测或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的,每发现一次扣500元 | 500元 |
5 | 因配送不及时(含正常配送、应急供应配送、退换货配送等)影响食堂正常供餐的,每发现一次扣200元 | 200元 |
6 | 未提前沟通,擅自变更食材清单的,每发现一次扣200元 | 200元 |
7 | 把采购人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给采购人的,每发现一次扣1000元 | 1000元 |
8 | 中标人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200元 | 200元 |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进行,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可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设备及材料购置、产品运输及保管、验收、质保期等所有的人工、管理、培训、保险、财务费用等),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的订单要求供货,请成交供应商保证产品品质,考虑合理利润进行报价,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不能严格满足上述项目要求,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合同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