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合同编号:11N******620251
原公告的采购合同名称:岚县经开区餐厅设备采购合同
首次公告日期:2025-04-16
二、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采购合同
变更内容:1.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人民币418161.9元,大写:人民币肆拾壹万捌仟壹佰陆拾壹元玖角。项目交付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696936.5元,大写:人民币陆拾玖万陆仟玖佰叁拾陆元伍角。剩余20%,即人民币278774.6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柒万捌仟柒佰柒拾肆元陆角,其余再留合同总金额3%作为一年质量保证金(质保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即人民币41816.19元,大写:人民币肆万壹仟捌佰壹拾陆元壹角玖分,质保期满后办理支付。
变更日期:2025-04-25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服务中心
电 话:******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