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5年综合能源业务施工服务(一期)项目比选公告
******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5年综合能源业务施工服务(一期)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5年综合能源业务施工服务(一期)项目
1.2项目编号:GPDI-BF-2025-01167
******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有限公司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不含税金额:******.00元,预估税率:9%和13%(以参选人所报税率为准),含税金额******.17元。
1.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8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9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00%。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序号 |
类型 |
型号 |
数量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元) |
预估税率 |
不含税总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1 |
光伏板 |
650Wp |
36 |
块 |
585.00 |
13% |
21060.00 |
23797.80 |
2 |
逆变器 |
20KW |
1 |
台 |
3003.70 |
13% |
3003.70 |
3394.18 |
3 |
并网柜 |
20KW |
1 |
台 |
1592.92 |
13% |
1592.92 |
1800.00 |
4 |
防逆流 |
20KW-110KW |
1 |
台 |
4424.78 |
13% |
4424.78 |
5000.00 |
5 |
光伏配套施工 |
/ |
1 |
项 |
5969.10 |
9% |
5969.10 |
6506.32 |
6 |
光伏土建施工 |
/ |
1 |
项 |
33049.50 |
9% |
33049.50 |
36023.96 |
7 |
市电施工 |
/ |
1 |
项 |
719061.38 |
9% |
719061.38 |
783776.91 |
8 |
供暖施工 |
/ |
1 |
项 |
616550.00 |
9% |
616550.00 |
672039.50 |
9 |
充电桩及储能施工 |
/ |
1 |
项 |
37198.62 |
9% |
37198.62 |
40546.50 |
10 |
合计 |
******.00 |
******.17 |
2.2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境内,具体地址以订单为准。
2.3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或实际发生金额达到框架合同上限止。
2.4合同签订方式:签订框架合同+订单。
2.5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2.6质保期限:
自终验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具体时间如下:
产品名称 |
质保期 |
组件功率 |
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25年 |
光伏工艺及材料 |
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12年 |
组串式逆变器 |
验收合格之日起6年 |
并网柜 |
验收合格之日起6年 |
防逆流装置 |
验收合格之日起6年 |
支架等辅材 |
验收合格之日起15年 |
暖通电气设备(乙供材部分) |
验收合格之日起6年(含每年两次免费保养) |
施工安装 |
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
(质保期内乙方需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免费售后服务。在设备出现故障后,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响应并排除故障,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由此所有产生的运输及保险、修理、更换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7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企业组织: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3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4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
3.5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比选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4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4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4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有限公司列入全国/黑龙江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有限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服务“中国铁塔全国/黑龙江省供应商黑名单”。
3.7参选人需具备资质如下(要求同时具备以下二项资质):
(1) 参选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参选人需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资质和施工资质:
①电力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
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在2020年11月30日后获取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
3.8三类安管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人,且1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机电专业)1人,1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资格(电力或建筑专业)1人;
(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注:中选服务期内以上B类、C类人员须投入到本项目施工中。以上证书须为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在本企业缴纳2024年12月至应答截止日范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必须为社保局出具)。
3.9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同类项目业绩(注:①暖通类施工业绩不低于50万元、②引电类施工业绩不低于50万元),且累计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注:(1)业绩金额以签订的合同对应的发票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时间及发票时间为自2023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不含)止),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大签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委员会评审认定结果为准;
(******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黑名单;
(3)发票查验网址:******/。
3.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本项目核心设备为光伏控制器、光伏板,代理商参与参选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代理的核心设备的授权函,不接受代理商和制造商同时参选,即代理商参选的,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参选。
制造商参选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
所提供的制造商声明函和授权函须覆盖光伏控制器、光伏板,提供不全或不满足均否决其参选。
3.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非法分包。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13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9日17时00分至2025年05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
获取比选文件:
5.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及CA办理”。
5.2.2完成注册后,参选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比选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3条款。
5.2.3获取比选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5.3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
5.4 比选文件款发票事宜:比选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6.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
6.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15日09时30分。
6.2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应答文件递交。
6.3参选人应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应答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平台下载比选文件或电子应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应答文件。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应答文件上传异常时,参选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参选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3)因参选人自身原因导致应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参选人撤销应答文件。
(4)因参选人之外的原因造成应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应答文件。
(5)因参选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应答无效。
7.参选人注册及CA办理
7.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应答的潜在参选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参选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参选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应答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应答文件编制和应答,参选人请在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应答。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个/年,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证书自发售之日起365天内有效。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失效后可进行续签,续签需保证CA完整可用,续签金额为200元人民币/个/年。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50(工作日8:30-17: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8.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应答文件开启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参选人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0.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麟源街208号 |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恒大国际中心1栋306室 |
邮编:150000 |
邮编:150000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人:周金宇/宋金辉/陈晶/夏常鑫/王亚南/齐君/田凯/王翰博 |
电话:0451-****** (一切事宜请咨询代理机构)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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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