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采购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DX-CG-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旌德县“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采购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修改为:“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采购公告中七、其它补充事宜中“3.本项目需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修改为:“3.本项目需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经充分的采购需求调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主要包含规划基本思路起草和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服务内容,对技术性、保密性及专业性有特殊要求,中小企业采购不能保证任务的完成。故旌德县“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采购服务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中小企业有质疑,可以于本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可按采购文件约定方式提出询问或质疑。”
3、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20. 对中小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中“-1-依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皖财购〔2023〕615号)有关规定:
(1)本项目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响应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行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
修改为:“-1-依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皖财购〔2023〕615号)有关规定:
(1)本项目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响应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行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
(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服务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4、采购文件第五、磋商与评审中:删除旌德县“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采购服务项目初审审查表中第11项关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
5、采购文件相应内容作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地 址:旌德县政务新区1号三楼西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旌德县旌阳镇和平路凤凰国际南门口5#10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