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本溪市南芬区南芬铁山、郭家、南山等3个区域供暖设施改造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市南芬区备案。以本南发改发【2023】76号、本南发改发【2023】82号、本南发改发【2024】6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本溪市南芬区南芬铁山、郭家、南山等3个区域供暖设施改造项目-铁山一标段、本溪市南芬区南芬铁山、郭家、南山等3个区域供暖设施改造项目-铁山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办事处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本溪市南芬区南芬铁山、郭家、南山等3个区域供暖设施改造项目-铁山一标段(1)室内立管改造(2)供热管网 ①土方工程②管路工程③路面恢复等工程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本溪市南芬区南芬铁山、郭家、南山等3个区域供暖设施改造项目-铁山二标段 (1)室内立管改造(2)供热管网 ①土方工程②管路工程③路面恢复等工程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本公告共划分为2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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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5年04月01日 开工至 2025年06月30日 竣工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4、企业近三年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的;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刘先生 | 姓名: | 李娜 |
单位: | ******建设局 | 单位: | ******有限公司 |
职务: | 职务: | ||
职称: | 职称: |
招标人: | ******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本溪市南芬区中心街145号 | 地址: |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华夏街玉龙湖52-5栋-1-1号 |
邮编: | 117000 | 邮编: | 117000 |
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人: | 李娜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异议联系人: | 李娜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