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人:徐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标段(包)名称:本溪市溪湖区2025年解困一期小区、大堡小区等老旧小区楼本体改造项目施工 标段(包)编号:************19001
文件澄清与修改其他内容:一、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10.6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中“1、中标单位资质有效期需大于建设工程的计划工期。”更正为: “1、中标单位的其他要求①中标单位资质需在计划竣工日期内为有效:②如中标单位资质有效期低于计划竣工日期,需在三个月内对资质进行延期:③如三个月内资质延期未能完成,视为自动放弃项目中标,立即终止合同,废除中标手续,造成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本条不做为废标条件)” 二、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3.7.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采用“模块化暗标”,“施工组织设计”应按本章第 3.7.3 项制作投标文件并应满足下列要求:第(4)项页眉和页脚(包括页码)设置要求更正为: “不允许出现页眉和页脚。”其他要求不变。 三、本项目开标时间变正为:2025年6月4日上午9:00整。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王彤琛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联系电话:******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