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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江区毓秀路与漳河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项目

弋江区毓秀路与漳河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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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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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编号 WH090FJ25EP0435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1-************6M-******-000434-0


  • 一、项目编号:WH090FJ25EP0435

    二、项目名称:弋江区毓秀路与漳河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毓秀路与漳河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建设规模:占地约63亩,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计容建筑面积约为8.4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1.******消防、道路、雨污水、景观、绿化、智能化、供水、供电、燃气、三网通讯、电房等)等;本工程代建纬二路,自花津南路至漳河路,道路长约589m,道路红线宽约15m,含跨河桥涵一座,宽约20m;代建规划支路,自纬二路至毓秀路,道路长约235m,道路红线宽约18m,含跨河桥梁一座,宽约25m,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建设内容包含排水、绿化、照明、交安设施等。代建绿地总建设面积约为11000㎡。水系总建设面积约为13000㎡,原白马浅湾小区北侧地块重新开挖河道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标段划分:   /    

    3.合同估算价:55930.99万元,本项目以费率形式报价,最高投标费率100.00%。报价格式为**.**%(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1)和(2)和(3)

    1)工程勘察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

    ③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及以上。

    2)工程设计具备以下或(③和④)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④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符合下列条件: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  

    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若提供一名,则需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若提供两名,则其中一名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兼施工负责人),另一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  

    2)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 

    3)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 

    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至少须具备招标公告投标人资质要求(1)和(3)资质。联合体成员各方总数量(含牵头单位)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标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所有成员都要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如果联合体中有一个成员没有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或放弃退出,或者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组成和投标时不一致,均视为联合体违约,招标人有权拒绝授予联合体合同并据此追究联合体的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活动中进行重复投标,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相关材料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并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

    6.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的不良行为披露专栏公开信息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其他要求: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0717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系统以下简称数智共享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数智共享系统进入方法1:通过网址******:20080/tpbidder/ ;方法2: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选择“市场主体”- “数智共享系统”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5080610:15

    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数智共享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080610:15

    2.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八、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投标保证金账号:1)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芜湖分行金桥支行

    账号:******************545

    2)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

    账号:************458

    3)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

    账号:******8327

    4)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有限公司芜湖南湖路支行

    账号:******************5

    5.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异议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受理异议、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十条。

    九、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山南路717号科技产业园5号楼11层

    联系人:李光浩

    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2座10楼1032

    联系人:李旭锋、史蓉

    电话:************

    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4座9楼

    电话:******

    4.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电子保函技术支持电话:400-153-8889;

    技术咨询电话:0553-******,0512-******,400-998-0000。

    十一、注册事项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数智共享系统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数智共享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服务指南。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招标文件正文.pdf

    弋江区毓秀路与漳河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项目招标计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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