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县颍发公司应收账款拍卖项目
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YS2025QT2003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11月19日上午9时在颍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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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应收账款单位 |
应收账款(元) |
拍卖参考价(万元) |
拍卖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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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段 |
******有限公司 |
******.22 |
200 |
5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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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段 |
******有限公司 |
****** |
250 |
5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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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1.本次拍卖标的为应收账款,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没收其拍卖保证金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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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请有意竞拍人在拍卖日前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FuYang/下载拍卖文件;
(二)意向竞拍人于2025年11月19日上午9时前将竞拍保证金交到指定账户(名称:颍上县公共资源交易******银行管鲍支行),******银行转账(竞拍保证金交款人须与竞拍人保持一致),以到账时间为准。
(三)保证金缴纳成功后,请意向竞拍人于2025年11月19日上午8时-9时按照《竞买须知》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资料和缴款证明至颍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办理资格确认竞拍登记手续(竞拍人须在报名时确定是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人员替换。),如超过规定时间,将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二、竞拍人条件
(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公司企业法人均可参与竞买;但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拍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拍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竞拍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拍卖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成交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拍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符合竞拍资格的竞拍人须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提交《竞买须知》中第六条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四)意向竞拍人竞拍前请务必详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并遵守相关文件内容要求,进行实地查勘、了解标的物信息、竞拍资质要求等内容,一旦报名参与竞拍,即表明竞拍人对拍卖标的物的现有现状的认可。
(五)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竞拍资格确认:①未按《拍卖公告》中要求的时间、地点提交报名资料的;②报名资料不齐全的;③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竞拍保证金或竞拍保证金缴纳错误的;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
联系人:郜经理,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