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 ******改革局以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潕阳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三年工作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黔水办﹝2024﹞17号批准建设,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招标人为岑巩县河道服务站。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岑巩县 岑巩县龙田镇、注溪镇、思旸镇。 | ||||||||||||||
| 2.2 建设规模:龙江河岑巩县段治理工程综合治******小学下游大溪口处:将治理河段分为三段,从上游至下游分别为:龙田镇凉风坳至都素村铜岩段(治理长度11.0km)、龙江河注溪镇龙家井至曾家院段(治理长度3.0km)、龙江河注溪镇后院至思旸镇坪坝段(理长度10.5km)。 | ||||||||||||||
| 2.3 合同估算价:******元。 | ||||||||||||||
| 2.4 勘察设计服务期:304天 。 | ||||||||||||||
| 2.5 标段划分:龙江河岑巩县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 ||||||||||||||
| 2.6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等相关服务工作。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05日 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28日 09时3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 5.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 6.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6.2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 8.其他 | ||||||||||||||
| 其他补充说明:/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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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1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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