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华山街段下穿铁路排水及管网项目施工一标段[二次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86发布日期:2025-06-25
    
        项目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华山街
        
        招标人名称
        
******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明山区华山街段下穿铁路排水及管网项目
        
        项目编号
        
        ************86
        
    
    
        资金来源
        
        市本级预算资金:100.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2488.0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一)排水管道工程:新建 DN400排水管道 70米,DN1000排水管道 70 米,DN300排水口连接管 14米,排水检查井4座,排水口2座。 (二)热力管道工程: 新建 DN600一级热力管网供回水管路总计 170 米,检查井2座。 (三)附属设施工程:新建排水配套设施1座,新建排水配套设施引起的铁路防护工程及排迁工程。设置照明灯10个,照明电缆 220米,DN50电缆保护管 220米,照明控制箱1套,200W LED 路灯 2 套。新建标识牌8个,排水配套设施限高架2座。道路破除及恢复 454 平方米。 (四)改迁工程:DN700中水管道临时改迁118米,待施工完成后原路由恢复管道102米;DN1200排水管道临时改迁70米,待施工完成后原路由恢复管道70米;D406.4x9.5次高压燃气管线临时改迁150米,待施工完成后原路由恢复管道50米;DN1000供热管(供回水)一共拆除 86米,待施工完成后原路由恢复管道 86米。DN800 供热管(供回水)一共拆除 178米,待施工完成后原路由恢复管道178米;改迁通信管道及通信线缆工程一项,改迁后不回迁。
        
    
            
                一标段
                
            
        
            
                标段(包)名称
                
                明山区华山街段下穿铁路排水及管网项目施工一标段
                
                标段(包)编号
                
                ************86001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投标人资质条件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GB2级)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B2级)。市政公用工程资质企业要含热力工程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包括1.市政部分:道路、交通、排水、照明、热力等工程;2.管道改迁部分:雨水、给水、热力、通信、燃气土建等工程。
                
            
            
                投标保证金
                
                3.4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5-07-24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5-10-01
                
            
            
                标段(包)开标地点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合同估算价
                
                348.5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联合体投标的,其牵头人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2);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06-25 17:00至2025-07-01 08: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7-16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开标时间
        
        2025-07-16 09:0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监督部门
        
******服务中心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蔡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24-******
        
    
        
            
                招标人
                
******服务中心
                
                地址
                
                本溪市平山区东明四路3号
                
            
            
                联系人
                
                刘女士
                
                电话
                
                024-******
                
            
            
                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地上第三层
        
    
    
        联系人
        
        于娟
        
        电话
        
        024-******
        
    
    
        邮箱
        
        ******
        
    
    
        公告源UR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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