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本溪市明山区姚家华溪路16栋1号中国移动斜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2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lzb-2024-1051
******办事处办公楼及食堂电气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人民币134,978.74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34,978.74元
******办事处办公楼及食堂电气改造工程。(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具体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支持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营业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线下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本溪市明山区姚家华溪路16栋1号中国移动斜对面)。
、开启
时间:2024年9月2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本溪市明山区姚家华溪路16栋1号中国移动斜对面)。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
3、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委员会进行审核是否合格。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办事处
******街道北台村
联系方式:姜峰******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姚家华溪路16栋1号中国移动斜对面
联系方式:高猛024-******
邮箱地址:******
******有限公司本溪本钢支行
******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账号:************2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猛
电 话:024-******
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本溪市明山区姚家华溪路16栋1号中国移动斜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2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lzb-2024-1051
******办事处办公楼及食堂电气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人民币134,978.74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34,978.74元
******办事处办公楼及食堂电气改造工程。(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具体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支持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营业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线下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本溪市明山区姚家华溪路16栋1号中国移动斜对面)。
、开启
时间:2024年9月2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本溪市明山区姚家华溪路16栋1号中国移动斜对面)。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
3、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委员会进行审核是否合格。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办事处
******街道北台村
联系方式:姜峰******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姚家华溪路16栋1号中国移动斜对面
联系方式:高猛024-******
邮箱地址:******
******有限公司本溪本钢支行
******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账号:************2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猛
电 话: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