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要求,对国道G106北京至广州公路南宫市绕城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国道G106北京至广州公路南宫市绕城段改建工程。
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南宫市。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起于现状国道G308上跨G106菱形互通交叉处(改建为首蓿叶互通),向西与现状国道G308(文登至石家庄公路)共线至北胡村西侧后,经国道G308(互通式立交、主线上跨)南官湖北侧,在崔庄、西丁家庄之间转向南,经魏家庄、茶棚李庄、小刘家庄、南杜、尚家庄、师家庄,在小河头村西南转向东,与拟建省道S338大潘庄至阎家口段改建工程共线(共线段起、终点均设置互通式立交、匝道上跨)至同仁庄西侧后转向南,经刘晒衣村东侧,在小石柏村东北侧与现状G106顺接(平交渠化)。路线全长约18.996km。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邢台市交通运输局
通信地址:邢台市紫金泉街29号联系人:李林邮编:054001
联系电话:0319-******邮箱:******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以公众意见表的形式提交意见,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邮寄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