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医院
联系人:孙科长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228号
承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方式:024-******
电子邮箱:******
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的期限为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7月1日,您可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信件(以邮戳日期为准)、邮件、电话等形式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