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公安局交通与公共安全防范系统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E******80D******001 | ******公安局交通与公共安全防范系统提升项目A包 | ****** | ****** |
2 | E******80D******002 | ******公安局交通与公共安全防范系统提升项目B包 | ****** |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声明(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按已有月份提供);
(5)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注: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