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镇窑铺片区智慧蔬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1日
******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永安镇窑铺片区智慧蔬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承诺 | 工期 |
1 | ******有限公司 | ******.69 |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 210日历天 |
2 | ******有限公司 | ******.77 |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 210日历天 |
3 | ******有限公司 | ******.55 |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 210日历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经理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经理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有限公司 | 段小伍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陕 ******8147 |
2 | ******有限公司 | 石雪锦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豫 ******8028 |
3 | ******有限公司 | 马瑞龙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豫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1 | ******有限公司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2 | ******有限公司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3 | ******有限公司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有限公司/******,并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三、监督部门
******农村局
电 话:******
电子邮件:******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政府
地 址:临汾市汾西县西大街
联 系 人:王梅生
电 话:******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中大街悦龙台小区2号楼二单元3302
联 系 人:李娜
电 话:******
电子邮箱:******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