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
传真:029-******
通讯地址:西安市未央路77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7100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生态环境分(县)局 |
1 | ******医院建设项目 | 未央区御井路碧桂园天玺6幢2单元1层临街商铺 | ******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租赁西安市未央区御井路碧桂园天玺临街商铺,主要从事犬、猫宠物的疾病预防、诊疗和绝育手术(含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不涉及宠物寄养、美容、洗浴服务。项目设置隔离室、诊室、D************有限公司编制,并已通过专家评审。 | 1、运营期医疗废水由废水缓释消毒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依托小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2、运营期宠物粪尿采取猫砂托盘收集,拌入消石灰后由医护人员清除并装入专用密封袋中密封保存;同时定期喷洒宠物消毒去味剂进行消毒去味。 3、运营期对空调机组设备安装减震垫等减振降噪措施并进行定期维护。动物就诊时安排在密闭诊室内及对犬类动物施行套嘴或安抚等措施。 4、运营期医疗废物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储存库内,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少量病死动物经消毒处理后暂存于医废暂存库的冰箱中,向宠物主人告知情况,并将病死动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宠物粪便采取猫砂托盘收集,及时装入专用密封袋中,每日由环卫部门清运;对留观期间的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宠物产生的动物粪便,严格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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