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郎溪县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山幸路、小祥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编号:LXX-GC-GK-******)作如下答疑澄清,请各投标人按澄清内容执行:
一、提问:一、招标文件P2页:“3.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项目经理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 合同额不少于1200万元的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①合同和中标通知书、②交/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请问:公路大中修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二、招标文件P33页: 招标文件P49页: 请问:二者对于业绩证明材料的提供要求存在不一致,请明确以哪条要求为准?
回复:一、公路大中修业绩属于公路养护类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二、投标人和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以招标公告或评分标准要求为准。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等其他内容均不变。
三、此答疑澄清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此补充说明,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郎溪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
附件: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