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5-210381-00905-001-001
二、合同名称:海城市牛庄镇垃圾清运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5-210381-00905
四、项目名称:海城市牛庄镇垃圾清运项目
五、合同主体
******建设局
地 址:鞍山市海城市卫士南路19号
联系方式:******460
******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海州管理区新东社区海什路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海城市牛庄镇垃圾清运项目
******居民生活及其他垃圾清运及原有垃圾堆放场地进行平整,堆放地点位于辽宁省海城市牛庄镇。其中生活垃圾约13573.7m3,其他垃圾约2729.5m3,混合垃圾约7624.3m3。总计约23927.5m3。二、服务内容:生活垃圾从堆放点运送至海城市牌楼镇垃圾焚烧厂(约55公里)进行集中处理焚烧。其他垃圾需要运送镇区外约10公里处,堆放位置确定后需经当地管理部门同意。混合垃圾(其他与生活垃圾混合)需先进行分类筛选后分别按上诉方式进行清运处理。堆放点垃圾清运完毕后,对原有垃圾堆放场地进行平整。三、其他工作要求:1.垃圾清运所需的人员及车辆须由第三方服务单位提供。2.服务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工作服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工具等。3.服务单位须接受采购单位的监管,并做好服务范围内的垃圾清运服务。达到地面无淤泥,无污水, 无散落垃圾。4.垃圾运输过程中做好防护措施杜绝车辆在行驶和作业过程中的抛、洒、滴、漏污染环境。5.服务单位应安全、优质地开展清运服务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如发生人员伤亡等意外事故,一切后果全部由服务单位负责。6.本项目预算价格包括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清运、场地平整所包含的人工费、机械费、燃油费、车辆维修保养费、工具费、轮胎磨损费、税费、管理费、人工保险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7.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843,000.00元
合同金额:843,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5-2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6-05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