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供电公司2025年第三批次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包头固阳县万胜变扩建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设计)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GYS-2025-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包头供电公司2025年第三批次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包头固阳县万胜变扩建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设计)项目,资金情况已全部落实,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相应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包头供电公司2025年第三批次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包头固阳县万胜变扩建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设计)二次
二、工程范围及标段划分:
2.1工程范围:详见公告附表
2.2建设地点:包头市
2.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具体详见公告附件
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工商局变更说明。
******税务局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或近一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当事人”为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投标人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投标人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投标人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投标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名称,在查询省份范围中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8.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9.投标人******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投标人名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集团电子采购系统)办理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开始报名。
2、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获取文件。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04月11日至2025年04月18日下午17:00,******集团电子采购系统》(guocai-imoc.cppchina.cn)在线报名和下载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集团电子采购系统(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查看招标信息→我要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
(2)办理CA数字证书方式:报名单位须凭【中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点击CA及签章办理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
3.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报名需上传下列有效证明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注:请按照顺序将所有报名资料的扫描件放到一******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显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分别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截图;
(5)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和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税务局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或近一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真实性承诺书;
(8)联合体协议书;
(9)专用资格要求所需资料。
★注:A、上述要求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有限责任公司《物资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单位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集团电子采购系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2、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响应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上传时间:2025年04月11日~2025年05月07日上午9:30
投标截止时间:22025年05月07日上午9:30
商务技术标及经济标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7日上午9:30
商务技术标及经济标解密时间:2025年05月07日上午9:30至2025年05月07日上午10:00
开标现场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场所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呼得木林大街与荣仕雅路交叉口西北140米劳动路59号B座4F
远程解密:
1、供应商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在“网上开标”界面,点击“进开标厅”按钮,在该界面进行响应文件的远程解密。届时请持上传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提前30分钟等候在电脑前准备参加文件解密(供应商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
2、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解决(电话:400-9913-966,周一至周日,8点30至20点30时),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集团电子采购系统》(guocai-imoc.cppchina.cn)、《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
联系人:刘阳
异议受理电话:0472-3652017
异议受理邮箱:******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21号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本项目办公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劳动路深港家具以南 恒通城尚城A座2002室
联系人:肖敏 李辰宇 王春燕 李玲 赵亚晶 马迎春
电话:0471-****** ****** ******
不接受线下提交投标文件。
九、行业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的行业监督为:内蒙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21号
投诉受理联系人:薛晓慧
投诉受理电话:******
投诉受理邮箱:******
资格审查不公正、泄露招标信息、未按时反馈投标人的质疑、未督办澄清事宜、未按规定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行为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十、其他要求
10.1 代理服务费:为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招标活动所需费用的一部分,由中标单位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办法为:(政府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文件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收取;
预算30万元以上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本指导标准计算收费*折扣率,其中,折扣率为91%。
预算30万元及以下项目,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收款账户信息
******有限公司
账号:************971
******银行呼和浩特汇商广场支行
行号:******7177
联 系 人:张媛
财务电话:******
注: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纳入投标人诚信管理范围。
10.2场地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投标人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投标人收取场所服务费。
******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031131
开户行行号:******1951
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包头采购服务平台场所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呼得木林大街与青工南路交叉口往南100米处路西高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白云飞地园区荣仕雅园中园B座4F
项目负责人:赵工
开票咨询:******
中标人将交易服务费汇到产权指定账户后请记将汇款凭证发至公告标明的邮箱之后携带中标通知书及产权交易费收据到产权交易中心开具产权交易费发票。
10.3平台使用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每标段每家投标单位需(在下载招标文件后,上传投标文件前)在线向电子交易平台缴纳电子投标服务费。
收费标准 | 收费金额 |
招标项目 | 400元/标段/次 |
采购项目 | 300元/标段/次 |
2025年4月11日
附件一:采购公告附表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序号 | 单位名称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服务类型 | 批准文号 | 数量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服务期 |
1 | 包头固阳县万胜变扩建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设计 | 1 | 固阳供电公司 | 基建 | 包头供电公司2025年第三批次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包头固阳县万胜变扩建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设计) | 设计 | 2020-150222-44-02-028071 | 1 | 716348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