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溪湖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环卫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本溪市溪湖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已由******改革局以溪发改审字〔2022〕31号 ;溪发改标核【2023】18号;溪发改审字【2025】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55%、45.0%,招标人为******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本溪市溪湖区
            建设规模:******服务中心、室外环境配套设施、分类垃圾箱及采购安装相关设备。
******服务中心
******服务中心1座,建筑面积1692.48平方米:三层,建筑高度12.90m,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
      (2)室外环境及配套设施
      车辆维修停车场及道路沥青混凝土路面维修7833㎡,新建人行道砖 450 ㎡,改建围墙
      473m,新建花岗岩立缘石1980m,垃圾车维修、维护停车场出入管理识别器1套,新能源车充电桩2套,室外垃圾车停车场照明设施28套,垃圾车维修场监控摄像头
      26 套。
      (3)分类垃圾箱及采购相关设备
      购置分类垃圾箱138个,130轻型货车4辆,道路清洗车2辆,公共卫生间吸污车2辆,应急抢险车6辆,环境卫生巡视车6辆,35米高空清洁车1辆,10吨自卸转运车6辆,8吨压缩式挂桶车4辆,太阳能远程监控设备50套,大臂钩车3辆,大钩臂车压缩箱6个,压膜烤漆勾臂垃圾箱20个,20立方米城区浮沉治理喷雾车1辆,智能垃圾分类服务站16处,铲车1辆,3t电动自卸三轮车
      11辆,32马力农用三轮车12辆。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是否兼投:否 ;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 3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2025年09月20日 ;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结束日期 2025年10月20日 ;
            标段名称:本溪市溪湖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环卫设施采购
            标段编号:E210503ET******001001
            标段招标范围:购置洒水车一辆、压缩垃圾车(落地斗式)两辆、高空作业车一辆、勾臂垃圾箱二十个、吸污车一辆、微型面包车(环境卫生巡视车)四辆、皮卡车四辆、农用三轮自卸车二十三辆、双排座货车(轻卡)两辆、自卸转运车两辆。用于清洗路面和清运城区周边垃圾等用途。
            标段类别:货物类-材料设备采购;标段合同估算价:520.0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元;缴纳方式:保函(保险)、其他形式。
          2.3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法人资格。 2、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关系证明。3、在“信用中围”网站(******)中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不允许参加投标。
          3.4 需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30%以上:  否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主体信息库 (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年08月14日 08时30分至2025年08月21日  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8888/#/login),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04日  09:00。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8888/#/login),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5.3 开标地点: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8888/zjt-bid/)。 
 
          5.4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8888/zjt-bid/)” 进行解密)
 
 
6.投标相关事宜  
 
      /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本溪市) 
 
9.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建设局,负责人:徐先生,联系方式:******。
       
 
          2.招标负责人:张妍,联系方式:******。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本溪市溪湖区彩屯北路199号  
 
            地  址: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明 
 
            联 系 人:
             
 张妍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5 年 08 月 14 日
       
            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