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500-00928
项目名称:本溪市“十五五”时期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80.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80.0万元
采购需求:本溪市“十五五”时期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项目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23日08:30至2025年4月29日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5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正本电子文件提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5年5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现场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竞争性磋商会议当天供应商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自行解密响应文件,如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上传或无法按时解密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电子解密设备。
3、通过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后,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电子邮箱:****** ;“(1)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服务中心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华程路42号
邮政编码:117022
联系人: 王洪达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二楼
联系方式:024-******-80
邮箱地址:******
******有限公司沈阳融汇支行
******有限公司
账号:************8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晓阳
电 话:02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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