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7年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现将“******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甘南县甘南镇明海路95号
******服务中心
公示时间:2025年6月6日~2025年7月30日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