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HHXH-GZ-FW-202506
二、项目名称:怀洪新河固镇县2025年度清障、堤防管护及安全设施更新维护项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中小企业产业园1号楼11楼1145室
成交金额:陆万零壹佰捌拾元 (¥:6018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
名称:怀洪新河固镇县2025年度清障、堤防管护及安全设施更新维护项目 采购需求:本项目位于怀洪新河固镇县境内,主要包括水域岸线清障(印象坟、过堤线杆、垃圾、秸秆);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设施维护、六项机制提升);水行政管理(违章耕种及堤防草药采挖管护)等,详见技术要求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 |
五、评审专家名单:蔡宏伟(组长)、王兆敢、邵穆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蚌埠市万达写字楼B座7层,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中心)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沿淮路780号
联系方式:0552—2121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蚌埠市万达写字楼B座7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回文莉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