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盖州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项目 项目编号:JH25-210881-00205)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最高限价:178万元 采购需求: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办公室关于印******资源局关于印发营口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营自然资〔2024〕238号)文件要求,开展盖州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在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通过开展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含2024年度日常变更调查工作),全面掌握2024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进一步夯实国土调查成果作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底数、底版和底图的工作基础,有效支撑高质量发展和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以2024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以部下发的年度全覆盖遥感监测成果为基础,结合国家、省级及以下各项监测监管中自行发现的各类国土利用变化信息、各类自然资源管理信息等,以及通过比对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本年度日常变更审核结果与最新遥感正射影像图,内业补充提取2024年度各类用地变化情况,制作2024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底图。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为原则,查清工作底图上每一块变化图斑的地类、面积、属性、权属等实际情况;对需要举证的图斑,逐一实地拍照举证,通过“国土调查云”及时在线提交。同时,按照年度变更调查要求,结合地类对接成果,做好涉及林地、草地、湿地变化图斑的实地举证和地类认定,并及时根据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结果进行整改。在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对涉及地类属性及相关图层变更的,按照数据库更新技术要求,形成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自检合格后报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检查,配合完成省级、国家级核查整改工作。按自然资源部、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等文件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并最终逐级通过市、省、国家级成果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按自然资源部及辽宁省、营口市文件要求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并最终逐级通过市、省、国家级成果验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0日至 2025年03月28日(在线获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2025年04月11日 10 点00 分(北京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4、供应商须认真研读《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同时准备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7、加密的电子版备份投标文件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邮箱。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电子版备份投标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加密文件密码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发送到上述邮箱内,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资源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万达广场6A写字楼(万达营销中心)三楼 账号: ************67 3.项目联系方式(盖州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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