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彩屯彩强路露天市场运营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人民路3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FZB******1
项目名称:彩屯彩强路露天市场运营管理服务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本项目不设预算上限
最低限价:32.4万元(乙方向甲方每年缴纳的费用金额)
招标需求:选拔一家具备专业管理能力和丰富经验的运营方,负责彩屯彩强路露天市场的管理、运营工作。(详见具体招标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为三年。(具体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3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人民路3栋)
方式:现场购买(投标单位需携带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开标时间:2025年6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办事处
地址:******办事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雪松 ******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人民路3栋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崔阳 ******
邮箱地址:******
******银行:******有限公司本溪富佳支行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 号:************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阳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