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城市郊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工程)---远传水表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溪市城市郊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工程)---远传水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基本情况及采购需求
2.1项目名称:本溪市城市郊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工程)—远传水表采购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预算金额:2,800,000.00元
2.4最高限价:开标前三天公布
2.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五天内开始供货,总合同履行期限二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6采购需求:
远传水表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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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工程量 |
备注 |
1 |
机械远传水表 |
DN150 |
套 |
10 |
|
2 |
机械远传水表 |
DN100 |
套 |
20 |
|
3 |
机械远传水表 |
DN80 |
套 |
37 |
|
4 |
机械远传水表 |
DN50 |
套 |
20 |
|
5 |
机械远传NB水表 |
DN15 |
组 |
9335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销售代理商,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或经营场所、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8一个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销售代理商参加投标;
3.9具备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3.10物联网认证(NB和4G进网许可证)证书;
3.11涉水相关的卫生许可证书;
3.12流量测试台校准证书;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12日至2023年09月19日,每日上午08******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区国际软件园A12号楼)购买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投标人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同时在邮件中列明联系人及联系方************有限公司沈阳南塔支行,账号:9550 8802 2001 5600 103),代理机构确认款项到账后,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供应商。以现场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则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2购买招标文件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07日13时30分,地点为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本溪市)、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
联 系 人: 王家营
电 话: ******
******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国际软件园A12号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沈阳南塔支行
账 号:************103
2023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