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大学纳米科学与工程研究院科研仪器申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1 | ******大学纳米科学与工程研究院科研仪器申购项目 | ****** | ****** |
5.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5.4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5.5质保期:一年(采购需求中另有规定的,按照采购需求要求执行)
(2)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时间:本项目评标结束之前。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将不予受理;
(3)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其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5)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6)本项目半制备液相色谱、探针式表面轮廓仪、超微量分光光度计接受进口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