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 保证金金额:¥2,000.00 包合计:100,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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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100,000.00 元 | 1(批) | 100,000.00 元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5-07-15 10:00:00(北京)
- 保证金金额:详见本公告“标的信息”栏
- 开户行:建行重庆大足支行
- 账户名:******有限公司
- 账?号:************0290
- 注:请供应商按项目要求足额缴纳保证金,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行采家·电子询比进行网上报价,并上传盖章的PDF格式的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交供应商资格。
- (一)交付时间:项目服务内容需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合同签订后供应商与采购人商定项目具体执行时间及相关事宜。供应商将调查结果通过国家调查系统提交。调查成果提交后,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后续的审核工作。
- (二)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三)验货方式:
本项目调查结果经国家教育部审核合格后视为验收合格,具体验收时间以教育部审核合格时间为准。
-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需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员劳务费、差旅、交通、食宿、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因成交供应商少报、漏报,采购人均不在做出任何补偿,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经教育部审核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发票。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发票后,采购人应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付款,具体付款时间以财政部门审核、支付为准。采购人不承担审核合格至财政实际付款期间的资金利息。
- (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 联系人:高老师
- 联系电话:******
- 单位名称:******委员会
- 联系人:宋老师
- 联系电话:******
附件:
沙坪坝区全国全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定稿版.docx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