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学教工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及配送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5月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481-00158 项目名称:******中学教工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及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该金额为2年预算金额,平均每整年度为65万元,具体以实际师生人数为基准计算) 最高限价(如有):100% 采购需求:******中学学校食堂提供米面食用油类、蔬菜类、肉类、水产类、干调类、豆制品类、蛋类等,******学校提供的订单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学校规定的每日送货时间,合同一年一签,验收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4月23日 23:59:00至 2025年4月30日00:00: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5月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标网站) 六、开启 时间: 2025年5月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服务中心7楼)(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供应商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网址******/)进行注册。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4、磋商会议时,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学 地址:兴城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206-5号C室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银行葫芦岛兴城支行 ******有限公司 账号:************4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贲腾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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