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
首页 >

本溪市明山区卧龙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本溪市明山区卧龙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时间:
2023-02-23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办事处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12-07 至 2022-12-13
撰写单位: ******有限公司 撰写人: 刘广金
   ******办事处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210504-00051 ******办事处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开标时间更正为“2023年02月16日 上午9:00时”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10日 15时5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现场纸质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办事处 地  址: 本溪市明山区卧龙村水洞路37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峪街新馨家园4号书香名邸旁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秀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下载: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办事处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12-07 至 2022-12-13
撰写单位: ******有限公司 撰写人: 刘广金
   ******办事处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210504-00051 ******办事处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开标时间更正为“2023年02月16日 上午9:00时”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10日 15时5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现场纸质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办事处 地  址: 本溪市明山区卧龙村水洞路37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峪街新馨家园4号书香名邸旁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秀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机电设备采购平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转载请必须注明机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注册使用者、商机更精准
姓名:*
手机号:*
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 已发送(60s)
机构名称:
职位:
供应产品:
评标专家会员
商机会员
供采通会员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请扫码添加客服微信或拨打客服热线 0571-28951270 提升会员等级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